NBA条款(NBA特赦条款)
在NBA何为特赦?何为限制性自由球员?
特赦条款。
这是NBA的工资条款,允许球队在一个赛季内,裁掉一名球员。同时,该球员的工资不再算入球队薪金总额。使用该条款裁员的球队,主要是为了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来避免缴纳奢侈税。
特赦条款第一次出现在NBA劳资协议中还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纽约尼克斯队中身背上亿合同的明星后卫阿兰-休斯顿因为伤病始终无法上场,同时因为这份大合同的存在球队也无法做出进一步的阵容调整。联盟为了应对此类特殊情况,免于让球队背负过大的薪金包袱,而出台了特赦条款,该条款也因此被称为“阿兰-休斯顿条款”。
这里的特赦裁员,和传统意义上的裁员不一样。
裁员
传统的裁员,即解雇。解雇后,根据合同条款分2种情况:
1. 有保障工资的条款的球员,球队支付保障工资。如球员还剩下3年共计1300万的合同,且合同保障工资条款说保障最低每年200万工资,那么球队将其裁员之后只要支付每年200万即可。
2. 没有保障工资条款的球员,被裁员之后可以享受(原工资额/年 - 被裁后可以找到的同类工作的薪金额/年)。即剩余3年1300万合同,无保障工资条款,被裁员,球员被新东家以4年,1200万签约。那么,该球员可以从老东家获得:前3年每年133.33万的补偿款,第四年就没了。但若球员被裁员后没能找到新东家,那么老东家必须在3年内每年支付该球员433.33万的补偿款。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裁员了,大部分情况下,原球队仍然需要支付给球员一定的薪金。而这笔薪金依然会被算入球队的球员薪金总额。虽然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资金压力,但是要白白付给球员工资。同时,被裁员的球员一般无法再在联盟内找到工作机会,那么原球队要面对的工资总额依然毫无变化。所以联盟内很少球队真正采取裁员,更多使用交易的手段,换来便宜的球员。
新款劳资协议规定:当一名球员被特赦后,其他球队可以通过暗箱竞价的方式认领他的合同,价高者得。如果特赦球员被成功认领,他的母队只需支付原合同和竞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举例说明,尼克斯2011年特赦了昌西-比卢普斯最后一年价值1420万美元的合同,快船在认领期内出价最高(200万)成功认领,于是2011-12赛季快船将为比卢普斯支付200万的薪水,而尼克斯只需支付1220万。[1]
如果被特赦的球员在48小时以内没有球队认领,该球员将重新成为完全自由球员,不受限制地与除母队之外的其他任何球队签约。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有薪金空间的球队才能参与竞价,没有空间的球队只能等到被特赦球员恢复自由身后才能与其签约。
限制性自由球员。
受限制自由球员给了他的母队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合同的机会。
当球队想要同其他队伍的受限自由球员签约时,他们需要先提供一个邀请合同(offer sheet),球员一旦接受,则他的母队有15天时间来匹配这份报价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数额相同的合同)。这个邀请合同必须至少是三年,主要条款不能包含非现金形式的补偿。举例来说:如果谁给丹佛金块的自由球员一套海滩别墅,那么身处沙漠的丹佛是没有办法匹配这种合同的。如果球员的母队执行了优先权,匹配了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个球员就等于同母队依照这个合同签了合约,不再是自由球员了。如果母队在15天之内没有执行优先权,这份合同就成为了球员与新球队的正式合约,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员了。
球队不能给自由球员的母队提供任何补偿,以换取母队放弃匹配合同。举例来说,休斯敦送给金州勇士一个选秀权,交换勇士队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请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球队可以收回他们给受限自由球员的报价合同,这种情况下,球员将成为非受限自由球员。2002年猛龙队的Keon Clark就属于这种情况。
球队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内收回邀请合同,如果球员和两支球队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请合同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好的交易(比如说先签后换)。
nba特赦是什么意思
特赦条款第一次出现在NBA劳资协议中还要追溯到2005年,当时纽约尼克斯队中身背上亿合同的明星后卫阿兰-休斯顿因为伤病始终无法上场,同时因为这份大合同的存在球队也无法做出进一步的阵容调整。联盟为了应对此类特殊情况,免于让球队背负过大的薪金包袱,而出台了特赦条款,该条款也因此被称为“阿兰-休斯顿条款”。有趣的是,尼克斯最终并未将特赦条款用在休斯顿身上,而是选择了特赦队中另一名球员--绰号“垃圾狗”的杰罗姆-威廉姆斯。该
阿里纳斯:首名被“特赦条款”裁员的球员
条款允许薪金总额超过NBA工资帽的球队,以保障履行合同薪金的前提下,“裁掉”一名球员。该球员的工资需要照付,但是不计入球队薪金总额。
特赦条款非常特殊,该条款允许球队无视球员合同的剩余时间、薪金总额等条款,停止一名球员的劳动合同。适用特赦条款的裁员,该球员的薪金不再计入球队薪金总额。
这个情况下,即使有保障工资条款,该条款不生效。直接以每年全额补偿形式,对球员“发工资”,而球员不需要再为球队干活。
NBA球队对球员的特赦是什么意思
特赦是NBA的工资条款,允许球队在一个赛季内,裁掉一名球员。同时,该球员的工资不再算入球队薪金总额。使用该条款裁员的球队,主要是为了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来避免缴纳奢侈税。在2011年的新版劳资协议中,联盟重新定义了特赦条款,规定:每支球队被允许在2011-12赛季至2015-16赛季期间,任何一个赛季开始前(有明确时间限制,通常是自由球员市场开放后7天)特赦一名球员,在剩余合同薪水照常支付的前提下,使其合同不再被计入球队薪金空间和奢侈税惩罚的计算。被特赦球员只能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签下的合同,在此之后,无论是新的签约、续约、延长合同,甚至重新修改合同条款,都将自动失去被特赦的资格。不过,每支球队仍然只有一次使用特赦条款的机会。
现行特赦条款的功能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第一,可以为一些球队增加操作灵活性。比如某支球队薪金总额6000万美元,而新赛季的联盟工资帽为5868万美元,按照规定,他们将没有薪金空间签约自由球员,可是如果选择特赦掉一名年薪1000万的球员,他们就拥有了868万的空间可以用来签人;第二,避免或减少奢侈税惩罚,我们知道,由于新款劳资协议的严苛规定,超税球队每多花一分钱,就会多交同等数额甚至成倍的罚款。同样的,特赦一名年薪几百万的球员,球队就有机会节省上千万的开支。
NBA特赦条款怎么回事?
其实就是NBA的工资条款,允许球队在一个赛季内,裁掉一名球员。同时,该球员的工资不再算入球队薪金总额。使用该条款裁员的球队,主要是为了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来避免缴纳奢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