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规则越位的解释(足球规则简介越位)
足球比赛越位规则介绍
足球越位是足球运动的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比赛越位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比赛越位规则简介
在足球比赛中,当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时(特殊情况除外),当进攻队员在对方半场(在接球队员比球更接近球门线前提下)接本队队员传球的一瞬间少于两个对方球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时(包括门将),都属于越位。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在足球比赛中,球员可以利用规则制造越位陷阱,这是一种防守策略。
足球越位定制背景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么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足球越位规则说明
通俗解释
进攻球员在传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有我进攻方球员且有参与进攻意识,看看他们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底线(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或者进攻方传球者在越位区域若传球只能传给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线的我方球员,否则均视为越位犯规!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具体说明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6.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方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方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足球越位裁判判罚
对越位违例的判罚是给对方球队一个间接任意球,罚球点在违例发生的地方。如果防守方已经从中获益或者得到了球,许多裁判员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允许比赛继续,以免比赛的节奏由于太多任意球而放慢,同时也能达到防守方同样的获益。
执行
为了执行这条规则,裁判员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边裁判,他们一般一直保持在各方第二名后卫的同一条线上(具体的走位技术比较复杂)。
足球中的越位规则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足球越位是什么规则?
现代足球的《足球比赛规则》始创于1874年,最早的越位规则是: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要有三名防守队员,即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
1925年,越位规则进行了修改: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只要有两名防守队员,即不存在越位。这一修订后的越位规则,一直沿用到1990年,在1990年,越位规则又进一步完善: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
后来,随着现代足球的不断进步以及足球运动的高速发展,2013年6月,国际足联对越位规则再一次做了更准确的修订: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换句话说,就是越位位置的球员,如果通过明显阻挡防守队员视线或与防守队员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那么越位位置队员将被视为参与进攻,并被判罚越位犯规。
越位的判罚时机,是什么?是传球队员出球的一瞬间,进攻球员是否越位。
越位犯规判罚的基本要素,是进攻球员是否处于对方最后两名防守球员之间或位于倒数第二名球员平行位置。那么,当进攻球员位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平行位置时,是否就不越位呢?
当然不是。当进攻球员与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处于平行位置时,判定越位的依据是:进攻球员除了手臂之外的部位,是否比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更靠前,如果更靠前,则判罚越位。
基于以上的判罚标准,这就是为什么在足球比赛中,特别是快节奏高对抗的比赛中,助理裁判会在电光火石见错过所谓的“体位”越位。
不过,随着VAR的出现,“体位”越位被放大了,越位被精确到了“体毛”越位。
在越位规则的最新修订中,对越位情况做了补充: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了对方防守球员的防守,即使越位位置队员没有参与进攻,但是从主观上对防守队员的防守动作形成了干扰,因此,越位位置队员将被判罚越位。
虽然,在实际比赛中,越位的判罚和理解,仍旧存在瞬息万变间的理解偏差,但是,只要掌握好越位的基本要素,相信球迷们能够更清晰地理解球队战术打法和裁判员们的判罚了。
足球越位规则简述
进攻球员在出球时那一刻(不管是否是传球还是射门,触球出球那瞬间),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其他进攻方球员,他们所在的位置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以及是否同时比足球更接近对方底线。达成条件后视为处于越位位置。但处于越位位置不犯规。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容易使球迷混淆的是以下这几点: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即接门柱,横梁,或者对方身上的反弹球),不应判罚。同时,若进攻时有防守方球员因某些原因摔倒或冲出底线,裁判未鸣哨时,此时传球不存在越位犯规,因为有防守方球员在后面,仍然属于场上参与防守队员。
5、在越位位置接经对方队员有意识触球(任一对方队员救球除外)而弹回或变向的球,算越位犯规。这一规定系指队员处越位地位,但救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不能因为是对方触及球而获益,因此应判罚越位犯规。
救球指队员用除手以外身体的任何部分(守门员在罚球区内除外)来阻止即将进入球门或者距离球门很近的球。若对方有意识的踢球,则处于越位位置可以获得利益,而受到判罚。
6、如果球进门时,一名攻方队员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内保持不动,进球必须视为有效。
7、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出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出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最后接球干扰比赛,则越位位置犯规。
8、如果对方全员越过中场,越位判断同时以足球和中场线为基准。总的来说,我方出球瞬间,接球队员越过中场线进入对方半场且比球更靠近对方球门则越位,否则不越位。许多球迷误以为对方球员全过了半场,我方怎么传接球都不越位。实际是对方球员全过了半场,本方接球队员在本方半场内时怎么传都不越位。一旦我方队员越过中线接后场传球就满足了越位犯规的条件:比越位线更靠近球门;比足球更靠近球门;触球,所以是犯规的。
9、处于越位位置接角球(并不是没有意义,因为角球区有个弧度,产生夹角,进攻球员站在底线依然可产生越位位置的条件),界外球,球门球不犯规(一般以一切出了边界恢复用球,越位位置都不犯规来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