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2004年(nba2004年规则改变)
NBA历史上比较重大的比赛规则的修改都有哪些?影响如何
知乎网友的答案
以下文章完成是在几年之前了,按类别做了一个分类。内容多有疏漏,也并非十分完善。为了清晰简明我直接选取了规则部分,忽略掉了些细微的规则修改。
另做一点小补充:每一年NBA裁判组都会对规则重新作出解释,在比赛中也会调整吹罚的强度,所以篮球规则只是个纲要,很多时候如果出现错位也没必要特别较真。
篮球规则
初始规则:
篮球运动是用手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
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许的;
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
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接触;
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奈·史密斯十三法则:
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球员不能带球走。
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用拳击球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比赛在两个 15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5分钟。
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NBA规则
防守:
1978-79
当防守球员不侵犯进攻球员的进攻轨迹时可以进行身体接触。
1994-95
从对方后场底线到本方罚球线外禁止用手推人防守。
当一名球员侵犯了持球者的进攻路径,则处以两次罚球。
1997-98
当进攻球员在前场面框攻击时,防守者不得以前臂阻挡进攻球员。
1999-00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侵犯对方已占据的位置,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肩膀,屁股或者手改变或阻止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以抓,拍击,搂抱等方式减缓或干扰进攻球员同样视为非法。
2000-01
防守者在进攻者通过罚球线之前不得以手合前臂进行肢体接触,通过罚球线后,防守者只能以前臂进行防守。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驱逐和替代对方占据的位置。
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胳膊,屁股和手臂阻止和改变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也不能阻止其他进攻球员为其设置的进攻路径。
2001-02
防守球员的短暂肢体接触被允许,但肢体接触不得影响球员进攻。
2004-05
推人犯规被重新定义。
联防:
1946-47
区域联防被定义为非法。
1966-67
区域联防被重新定义:在进攻方运球至前场后,防守球员不能在没有对特定防守球员的时候进入罚球区超过三秒。
1981-82
对已有的区域防守规则进行明确:
1,弱侧防守球员不得在罚球区内超过3秒(罚球区以NBA罚球区为准)。
2,低位防守球员允许进入防守3秒区域(低位球员定义为接近油漆区的任何球员)。
3,不可包夹弱侧的无球队员。
4,当进攻方站在弧顶时,防守球员必须在罚球线前站位。
5,防守者必须以盯人防守,轮转换位或者包夹的方式完成对球防守。
1988-89
如果进攻队在圈顶外或无球一侧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队员,应宣判违例。否则进攻方失去球,球将判给对方在圈顶延伸部分的边线掷界外球。
1997-98
当两名弱侧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站位,其中一名防守者可以进入弱侧,如果满足一下条件之一,防守球员可进入罚球区:对球有包夹威胁,因包夹失位,或者持球假动作的正常反应。防守者对持球假动作做出反应之后应回到合法区域或继续进行对球包夹。当两名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之外,防守球员应在罚球区外站位。
1999-00
强侧防守不受联防规则限制。弱侧防守者应站在合理冲撞区之外,除非:对球包夹,补防无人防守的进攻球员,近距离防守进攻球员。
2004-05
对三秒时限进行重新定义。
罚金:
1974-75
球员和教练违体犯规的罚金由50美元增长到100美元。
1976-77
任何一名参与打架的球员将被处以10000美元的罚金。
1977-78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至150美元。
赛前热身时球员吊在篮筐上将处以25美元的罚金。
球员或教练意图官方与官方接触会导致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会导致罚金或更严重的处罚。
1984-85
球员和教练直接进入更衣室的而不叫暂停的罚金将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1990-91
恶意犯规将被判两罚一掷。通过主裁判的判断,没有明显对球犯规的意向,或者违反常规有可能导致伤病的犯规动作将导致犯规球员被驱逐出场。犯规球员将被处以250美元的罚款。
1993
球员有拳击动作将被立刻罚出场外,并禁赛至少一场,并且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球员拳击对手,并有直接肢体接触将被立刻发出球场,并受到至少1到5场比赛的处罚,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球队也将会处以与球员罚金数额等值的罚款。在打架中离开座位的替补球员的罚金由500美元增加至2500美元,每一个离开板凳区域的球员将会导致对球队5000美元的罚款。
1994-95
任意在场上斗殴中离开板凳席的替补球员将会被处以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且处以最大数额达到20000美元的罚款,并消当场比赛薪水。
技术犯规被处以的罚金增长为每次500美元,之前的罚款数额为首次技术犯规100美元,之后罚款数额为150美元。
罚球区:
1951-52
罚球区从6英增加至12英尺。
1964-65
罚球区从12英尺增加至16英尺。
1972-73
除罚球队员外,罚球出手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罚球区。
1997-98
合理冲撞区由2×6(米)的区域增大为半径四尺,居于罚球区中线部位的半圆。
2001-02
如果没有防守特定球员,防守球员在罚球区内时间不能超过3秒。
2006-07
球员在进行罚球时,无关球员必须在3分线外,在球出手双方球员才可进入罚球区。
三分球:
1978-79
三分球在季前赛中试行。
1979-80
规定三分线边角距离为22英尺,弧顶处距离为23英尺9英寸。
1980-81
三分球成为篮球的固定规则。
1994-95
将三分线距离缩短为距离球筐22英尺。
1997-98
将三分线的距离重新提高为边角距离22英尺,弧顶距离23英尺9英寸。
暂停:
1974-75
暂定的要求需即时生效,不可延伸到下个时段结束。
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加时,拥有球权的球队只有在球进入前场之后才可叫暂停。
1976-77
拥有球权的球队在最后两分钟内,进攻方在暂停之后可以选择在中线发球。
1977-78
20秒暂停后,球队只能替换受伤球员。对手也可以用暂停时间替换球员。
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是加时赛中,当一支球队在获得球权之后立刻要求暂停,他们可以选择在中线继续发球开始比赛。
1983-84
当20秒短暂停和强制暂停同时在同一支球队应用,只有强制暂停会被计算在内。
1984-85
球队在加时赛可叫暂停数量从两次增加到3次,并且之前的比赛或加时赛所叫的暂停数不计入在内。
1992-93
无论是否有球权,两支球队都可以在比赛停止时叫暂停并且交换受伤球员。当球队没有暂停时,他们会得到20秒的时间交换伤病球员,当交换没有完场,原球员必须重新回到场上。
1997-98
当一名球员的双脚都在空中而身体的任意部分触及边线的垂直部分,他不可以叫暂停。
2000-01
每场比赛暂停数量由第6次增加至7次。
第四节四节每队暂停时间由2次增加为3次。
对暂停流程的重新规定。
计时:
1976-77
时钟从发球开始计时,如果在5秒之内罚球,时钟将重新开始计时。(相当于5秒发球规则)
1990-91
发球后球立即出界至少需要0.3秒。
投篮时间至少需要0.3秒。
球员在罚球中取得球权并叫暂停至少需要0.3秒。
补篮至少需要0.1秒。
1992-93
只有在篮球触碰篮筐后计时器才重新计时。
1999-00
如果计时器少于14秒,当对方球员得到用脚踢球,用拳击球等无罚球犯规时,计时器重新回到14秒。
2000-01
如果跳球后进攻方获得球权,时钟重置为14秒钟,当剩余时间高于14秒时,计时器保持不变。当防守方获得球权,计时器重置为24秒。
犯规:
1978-79
非法防守被重新修改,第一次非法犯规的被处以口头警告而在第二次犯规之后一并处罚的规则将不再适用。
1979-80
教练和训练师的人数设限,在比赛中,比赛人员被限制在端线附近28英尺和从中场开始19英尺的区域,违反者将被处以技术犯规。
1980-81
进攻方被判罚技术犯规是,进攻回合将不会重新计时。之前的规则为:无论是进攻方还是防守方,在获得技术犯规之后进攻回合都将重新计时。
1996-97
当球队没有暂停时间仍然叫暂停时球队将会被处以一次技术犯规,并且失去球权。
2006-07
如果比赛球员未在球员名单中出现,在此种情况被发现之后,球员将在第一个死球后丧失比赛资格,球队被处以一次进攻犯规。
NBA历史上比较重大的比赛规则的修改都有哪些
NBA赛场比较重要的比赛规则改变有:
防守:
1978-79
当防守球员不侵犯进攻球员的进攻轨迹时可以进行身体接触。
1994-95
从对方后场底线到本方罚球线外禁止用手推人防守。
当一名球员侵犯了持球者的进攻路径,则处以两次罚球。
1997-98
当进攻球员在前场面框攻击时,防守者不得以前臂阻挡进攻球员。
1999-00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侵犯对方已占据的位置,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肩膀,屁股或者手改变或阻止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以抓,拍击,搂抱等方式减缓或干扰进攻球员同样视为非法。
2000-01
防守者在进攻者通过罚球线之前不得以手合前臂进行肢体接触,通过罚球线后,防守者只能以前臂进行防守。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驱逐和替代对方占据的位置。
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胳膊,屁股和手臂阻止和改变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也不能阻止其他进攻球员为其设置的进攻路径。
2001-02
防守球员的短暂肢体接触被允许,但肢体接触不得影响球员进攻。
2004-05
推人犯规被重新定义。
联防:
1946-47
区域联防被定义为非法。
1966-67
区域联防被重新定义:在进攻方运球至前场后,防守球员不能在没有对特定防守球员的时候进入罚球区超过三秒。
1981-82
对已有的区域防守规则进行明确:
1,弱侧防守球员不得在罚球区内超过3秒(罚球区以NBA罚球区为准)。
2,低位防守球员允许进入防守3秒区域(低位球员定义为接近油漆区的任何球员)。
3,不可包夹弱侧的无球队员。
4,当进攻方站在弧顶时,防守球员必须在罚球线前站位。
5,防守者必须以盯人防守,轮转换位或者包夹的方式完成对球防守。
1988-89
如果进攻队在圈顶外或无球一侧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队员,应宣判违例。否则进攻方失去球,球将判给对方在圈顶延伸部分的边线掷界外球。
1997-98
当两名弱侧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站位,其中一名防守者可以进入弱侧,如果满足一下条件之一,防守球员可进入罚球区:对球有包夹威胁,因包夹失位,或者持球假动作的正常反应。防守者对持球假动作做出反应之后应回到合法区域或继续进行对球包夹。当两名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之外,防守球员应在罚球区外站位。
1999-00
强侧防守不受联防规则限制。弱侧防守者应站在合理冲撞区之外,除非:对球包夹,补防无人防守的进攻球员,近距离防守进攻球员。
2004-05
对三秒时限进行重新定义。
罚金:
1974-75
球员和教练违体犯规的罚金由50美元增长到100美元。
1976-77
任何一名参与打架的球员将被处以10000美元的罚金。
1977-78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至150美元。
赛前热身时球员吊在篮筐上将处以25美元的罚金。
球员或教练意图官方与官方接触会导致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会导致罚金或更严重的处罚。
1984-85
球员和教练直接进入更衣室的而不叫暂停的罚金将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1990-91
恶意犯规将被判两罚一掷。通过主裁判的判断,没有明显对球犯规的意向,或者违反常规有可能导致伤病的犯规动作将导致犯规球员被驱逐出场。犯规球员将被处以250美元的罚款。
1993
球员有拳击动作将被立刻罚出场外,并禁赛至少一场,并且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球员拳击对手,并有直接肢体接触将被立刻发出球场,并受到至少1到5场比赛的处罚,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球队也将会处以与球员罚金数额等值的罚款。在打架中离开座位的替补球员的罚金由500美元增加至2500美元,每一个离开板凳区域的球员将会导致对球队5000美元的罚款。
1994-95
任意在场上斗殴中离开板凳席的替补球员将会被处以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且处以最大数额达到20000美元的罚款,并消当场比赛薪水。
技术犯规被处以的罚金增长为每次500美元,之前的罚款数额为首次技术犯规100美元,之后罚款数额为150美元。
罚球区:
1951-52
罚球区从6英增加至12英尺。
1964-65
罚球区从12英尺增加至16英尺。
1972-73
除罚球队员外,罚球出手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罚球区。
1997-98
合理冲撞区由2×6(米)的区域增大为半径四尺,居于罚球区中线部位的半圆。
2001-02
如果没有防守特定球员,防守球员在罚球区内时间不能超过3秒。
2006-07
球员在进行罚球时,无关球员必须在3分线外,在球出手双方球员才可进入罚球区。
三分球:
1978-79
三分球在季前赛中试行。
1979-80
规定三分线边角距离为22英尺,弧顶处距离为23英尺9英寸。
1980-81
三分球成为篮球的固定规则。
1994-95
将三分线距离缩短为距离球筐22英尺。
1997-98
将三分线的距离重新提高为边角距离22英尺,弧顶距离23英尺9英寸。
暂停:
1974-75
暂定的要求需即时生效,不可延伸到下个时段结束。
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加时,拥有球权的球队只有在球进入前场之后才可叫暂停。
1976-77
拥有球权的球队在最后两分钟内,进攻方在暂停之后可以选择在中线发球。
1977-78
20秒暂停后,球队只能替换受伤球员。对手也可以用暂停时间替换球员。
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是加时赛中,当一支球队在获得球权之后立刻要求暂停,他们可以选择在中线继续发球开始比赛。
1983-84
当20秒短暂停和强制暂停同时在同一支球队应用,只有强制暂停会被计算在内。
1984-85
球队在加时赛可叫暂停数量从两次增加到3次,并且之前的比赛或加时赛所叫的暂停数不计入在内。
1992-93
无论是否有球权,两支球队都可以在比赛停止时叫暂停并且交换受伤球员。当球队没有暂停时,他们会得到20秒的时间交换伤病球员,当交换没有完场,原球员必须重新回到场上。
1997-98
当一名球员的双脚都在空中而身体的任意部分触及边线的垂直部分,他不可以叫暂停。
2000-01
每场比赛暂停数量由第6次增加至7次。
第四节四节每队暂停时间由2次增加为3次。
对暂停流程的重新规定。
计时:
1976-77
时钟从发球开始计时,如果在5秒之内罚球,时钟将重新开始计时。(相当于5秒发球规则)
1990-91
发球后球立即出界至少需要0.3秒。
投篮时间至少需要0.3秒。
球员在罚球中取得球权并叫暂停至少需要0.3秒。
补篮至少需要0.1秒。
1992-93
只有在篮球触碰篮筐后计时器才重新计时。
1999-00
如果计时器少于14秒,当对方球员得到用脚踢球,用拳击球等无罚球犯规时,计时器重新回到14秒。
2000-01
如果跳球后进攻方获得球权,时钟重置为14秒钟,当剩余时间高于14秒时,计时器保持不变。当防守方获得球权,计时器重置为24秒。
犯规:
1978-79
非法防守被重新修改,第一次非法犯规的被处以口头警告而在第二次犯规之后一并处罚的规则将不再适用。
1979-80
教练和训练师的人数设限,在比赛中,比赛人员被限制在端线附近28英尺和从中场开始19英尺的区域,违反者将被处以技术犯规。
1980-81
进攻方被判罚技术犯规是,进攻回合将不会重新计时。之前的规则为:无论是进攻方还是防守方,在获得技术犯规之后进攻回合都将重新计时。
1996-97
当球队没有暂停时间仍然叫暂停时球队将会被处以一次技术犯规,并且失去球权。
2006-07
如果比赛球员未在球员名单中出现,在此种情况被发现之后,球员将在第一个死球后丧失比赛资格,球队被处以一次进攻犯规。
NBA的规则曾经因为谁而改变过?
乔治麦肯
作为NBA历史上首位天皇巨星,身高出众、技术出色的麦肯在当年无人可挡。为了能够限制他的发挥,NBA特意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但这依然没法削弱他的威力。与此同时,为了限制麦肯的封盖优势,NBA还特意规定了防守干扰球。
威尔特-张伯伦
张伯伦在自己的年代里同样鲜有敌手,像他这样兼具身高和爆发力的内线少之又少。迫不得已,NBA再次将三秒区由12英尺扩大为16英尺。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张伯伦直接扣篮得分,NBA规定发底线球不能将球抛过篮板。而为了能够限制张伯伦的篮下二次进攻,NBA因此设立了进攻干扰球的规定。
沙奎尔-奥尼尔
为了限制奥尼尔的发挥并且照顾奥尼尔的感受,NBA接连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允许联防以及禁区三秒违例。此外,针对奥尼尔的糟糕罚球,联盟规定比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判罚两罚一掷。
查尔斯-巴克利
巴克利拥有联盟史上威力最大的臀部,这导致他持球背身单打时,几乎没有人防得住他。NBA为此规定球员背身单打不允许超过5秒,这也防止了巴克利这种将屁股作为王牌,一路拱到篮下得分的方式出现。
姚明
2003年刚刚进入联盟的姚明,因为全明星票数超过奥尼尔得以以全明星首发中锋的身份出现在全明星赛上,但联盟规定如果新秀参加全明星正赛,就没法参加新秀挑战赛。但2004年之后,随着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号召,联盟废除了这条规定。
易建联
2008年的全明星赛上并没能出现阿联的身影,这并非因为球迷的支持不够,而是因为联盟提前规定易建联没资格入选全明星。而早在2003年,巅峰时期的奥尼尔就给姚明当起了替补。如今联盟为了杜绝加内特给阿联打替补所以做出了这个决定。
埃尔文-约翰逊
因为查出患有艾滋病,魔术师约翰逊被迫在1991年离开球场。1992年,仍旧患有艾滋病的约翰逊参加全明星赛并且获得全明星赛MVP,但他的复出引来了众多球员的抗议。为此,NBA规定球员但凡受伤或者身患传染病时不能出场。并且在球员场上出现流血的情况一律暂停比赛止血。
特伦特-塔克
1990年马丁-路德-金日,尼克斯VS公牛,比赛还剩0.1秒,塔克结果队友马克-杰克逊发出的界外球转身投中三分,最终帮助尼克斯取胜,但赛后公牛队提出抗辩。在细细查看录像和实际测试后,NBA最终得出结论:少于0.3秒不可能接球投篮,除非是空接扣篮或者点拨,否则投中无效。
勒布朗-詹姆斯
詹姆斯橄榄球式的突破几乎不可阻挡,但他突破时的走步同样明显,这引起了诸多球员的不满和抗议,有些时候他甚至需要裁判来帮助其圆场。但对于别人眼中自己的走步,他认为是无稽之谈。为了维护詹姆斯的形象,联盟对走步做了进一步的更改,“走两步”变得合法化,这样让詹姆斯的螃蟹步横行球场。
求nba有史以来更改过的规则制度,越多越好(最好有更改的原因)
1、乔治·麦肯,修改项目:联盟为了限制麦肯在对手内线予取予求的恐怖威力,被迫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
威尔斯·张伯伦,修改项目:张伯伦是NBA历史上数据之王,单场100分,单场55个篮板和连续18投命中等非人数据在彰显张伯伦英明神武的同时,也反衬出其对手的无奈。为此,NBA特意将3秒区由12英尺加宽至16英尺,来限制张伯伦的统治力。
2、"大鲨鱼"沙奎尔·奥尼尔,修改项目:詹姆斯博士创造篮球运动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篮球场上会出现奥尼尔这样的怪物。大鲨鱼横空出世后,联盟发现篮球规则已经严重滞后于人类进化的速度。于是在奥尼尔对篮球规则的推动力下,联盟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允许了联防战术的运用、禁区三秒违例。另外,针对奥尼尔糟糕的罚球,联盟还特别规定,比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将判罚一罚一掷。
3、查尔斯·巴克利,修改项目:巴克利拥有也许是联盟历史上最硕壮的臀部,他持球背身进攻时,几乎没有防守球员能够抵挡住“查尔斯爵士”硕臀的连续攻击。他可以用23秒的时间一步步地将防守队员拱到篮下,用最好一秒轻松得分,于是“巴克利规则”应运而生。这一规则的官方名称叫做“背身单打5秒规则”,也就是说球员持球背身单打的时间不能超过5秒钟。从此巴克利再也无法用24秒的时间一步步地将防守队员拱到篮下,然后轻松得分了 。(PS:看来不仅仅是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屁股大的男人也能在球场上横行无数)
4、阿伦·艾弗森,修改项目:因其出色的土方能力,联盟不得不修改了联防细节,来帮助防守队员限制他的突破能力。
5、迪肯贝·穆托姆博,修改项目:穆托姆博是防守型中锋中的佼佼者,虽然他的得分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在历史盖帽排行榜上高居第二的丰功伟绩足以令一干内线数据男顶礼膜拜。而封盖对手投篮后摇晃的手指也成了他的标志性动作,当然穆大叔也经常因此吃技术犯规。但是随着穆大叔的声望不断提升,联盟终于在2007年修改了规则,穆托姆博可以在封盖后摇手指,但是前提是不能朝对手摇 。
6、乔丹(此条目与乔丹没有多少直接关系) 修改项目:为了遏制乔丹,前活塞主教练查克-戴利发明了独一无二的“乔丹规则”,就是用一切可能的道德或不道德手段阻止乔丹的进攻,这项规则导致双方在比赛时经常出现摩擦。由于“乔丹规则”被其他球队广泛运用,球场暴力不断,导致NBA在1991年出台了“恶意犯规”规则。
7、鲍勃 库西,修改项目;因为他的控球太好,当凯尔特人领先时,他就一直控球把时间耗完,联盟为了鼓励进攻以及比赛的观赏性,规定了进攻时间的限制,时间是24s。
8、除了以上之外,还有阿兰休斯顿条例,基德条例(这个又称36岁条例),特伦特塔克条例(又称0.3秒条例)
9、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跟阿联有关。因为阿联刚去nba到全明星赛那会儿,他的得票数都超过了凯文加内特。让别人非常不满。所以日后,nba就规定每年每只球队只准自己队里推举出四个你认为最好的球员让球迷投票,阿联这也算改变规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