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2002年(nba2004年规则改变)
NBA都曾为谁修改过规则?
作为一名NBA球员,最大的荣耀就是获得总冠军,但是最值得铭记的还不是这个,而是迫使联盟为其修改规则。如果一名球员能够有能耐让联盟为他修改规则,那这个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起码影响力不仅仅体现在球场上。
但是,修改规则有时候并不是荣耀。如果是像张伯伦、奥尼尔这种巨兽,为他们扩大三秒区或者设立合理冲撞区,那是真了不得,因为他们的能力真的上升到了破坏比赛公平的高度。但是也有一些球员却是通过破坏球场秩序或者形象来迫使联盟为其修改规则的,比如频繁更换球衣号码,这种就属于哗众取宠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属于技术性的,比如姚明的全明星投票,球场意外等等,不涉及球员个人问题,只是联盟出于维护正常运作而做出的决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NBA牛人能够有这么大的能耐,迫使NBA为其修改规则(排名不分先后):
1、丹尼-比亚松
比亚松的名字并不为大众熟知,甚至有些人从未听过这三个字。但1954年时任锡拉丘兹民族队(费城76人队的前身)老板的比亚松向联盟建议设立24秒进攻时限,这让当时更多依靠不间断运球继而获得罚篮决定比赛胜负的篮球赛有了更多看头,而且也拯救了NBA。
2、乔治-麦肯
作为NBA 历史 上首位天皇巨星,身高出众、技术出色的麦肯在当年无人可挡。为了能够限制他的发挥,NBA特意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但这依然没法削弱他的威力。1949-1952的三年里,麦肯多次成为NBA的最佳射手,而且在1952和1953年连续拿到NBA的篮板王。为了限制麦肯的封盖优势,NBA还特意规定了防守干扰球。
3、威尔特-张伯伦
和麦肯一样,张伯伦在自己的年代里同样鲜有敌手,像他这样兼具身高和爆发力的内线少之又少。迫不得已,NBA再次将三秒区由12英尺扩大为16英尺。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张伯伦直接扣篮得分,NBA规定发底线球不能将球抛过篮板。而为了能够限制张伯伦的篮下二次进攻,NBA因此设立了进攻干扰球的规定。
4、鲍勃-库西
作为现代组织后卫的鼻祖,库西在NBA的长河里写下了浓重的一笔。他的贡献不只是帮助凯尔特人6次荣膺总冠军,也不是为后世的篮球选手树立了学习的典范和模样,他对后世最具影响力的贡献在于建立了NBA球员工会,至今,球员工会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5、奥斯卡-罗伯特森
赛季场均数据接近三双的神话让罗伯特森为后人所敬仰,但他之前转会时遇到了联盟的限制。迫不得已,大O状告NBA最终以胜利取胜,之后,联盟取消了对球员转会的限制。只有球队在选秀时和新秀达成一致拥有球队选秀,他们才可以限制球员的自由转会。
6、沙奎尔-奥尼尔
当奥尼尔这样百年不遇的中锋出现在球场上,NBA发现他们的规定已经远远落后。为了限制奥尼尔的发挥并且照顾奥尼尔的感受,NBA接连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允许联防以及禁区三秒违例。此外,针对奥尼尔的糟糕罚球,联盟规定比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判罚两罚一掷。
7、查尔斯-巴克利
巴克利拥有联盟史上威力最大的臀部,这导致他持球背身单打时,几乎没有人防得住他。NBA为此规定球员背身单打不允许超过5秒,这也防止了巴克利这种将屁股作为王牌,一路拱到篮下得分的方式出现。
8、阿伦-艾弗森
当年的AI简直就是球场上一道华丽的闪电,凭借着扎实的技术以及与生俱来的速度,艾弗森完全无解的突破颠覆了比赛的平衡性。当年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艾弗森:“在这个联盟中,只有AI一人可以破掉所有球队的联防。”于是联盟高层不得不站出来阻止这种“不公平”事件的发生,他们多次修改了联防细节,帮助防守队员限制他的突破能力,也许就是这些规则的变动导致艾弗森满身伤病却无法夺得总冠军。
9、姚明
2003年刚刚进入联盟的姚明,因为全明星票数超过奥尼尔得以以全明星首发中锋的身份出现在全明星赛上,但联盟规定如果新秀参加全明星正赛,就没法参加新秀挑战赛。但2004年之后,随着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号召,联盟废除了这条规定。
10、埃尔文-约翰逊
因为查出患有艾滋病,魔术师约翰逊被迫在1991年离开球场。1992年,仍旧患有艾滋病的约翰逊参加全明星赛并且获得全明星赛MVP,但他的复出引来了众多球员的抗议。为此,NBA规定球员但凡受伤或者身患传染病时不能出场。并且在球员场上出现流血的情况一律暂停比赛止血。
11、易建联
2008年的全明星赛上并没能出现阿联的身影,这并非因为球迷的支持不够,而是因为联盟提前规定易建联没资格入选全明星。而早在2003年,巅峰时期的奥尼尔就给姚明当起了替补。如今联盟为了杜绝加内特给阿联打替补所以做出了这个决定。
12、吉尔伯特-阿里纳斯
01年选秀大会上无人问津的阿里纳斯最终被勇士队在第二轮选中,但之后阿里纳斯的表现却异常出色,为此等阿里纳斯合同到期后,多支球队都想得到他。但根据联盟规定,母队只可以给二轮新秀中产合同,为此勇士队一无所获,而奇才队则得到了阿里纳斯。之后,联盟设立了“阿里纳斯条款”,规定所有球队只能给二轮新秀中产合同。
13、特伦特-塔克
1990年马丁-路德-金日,尼克斯VS公牛,比赛还剩0.1秒,塔克结果队友马克-杰克逊发出的界外球转身投中三分,最终帮助尼克斯取胜,但赛后公牛队提出抗辩。在细细查看录像和实际测试后,NBA最终得出结论:少于0.3秒不可能接球投篮,除非是空接扣篮或者点拨,否则投中无效。
14、拉里-伯德
1984年,拉里-伯德成为自由身,但为了吸引收视率和看点,NBA对于老将放宽了政策,从而以更优厚的方式保证伯德留在凯尔特人,继而延续伯德VS魔术师这样的轰动效应。NBA从此也有了“伯德条款”。
15、迈克尔-乔丹
初入联盟的乔丹和如今的小年轻一样追求 时尚 ,而他代言的耐克设计的运动鞋颜色也以多彩为主,和当时NBA清一色的白色球鞋相比,这简直就是异类。为此NBA威胁如果乔丹继续穿这样的球鞋出场就需要缴纳罚款,但耐克甘愿为之缴纳罚款,这也使得耐克名气大增。最终,联盟妥协,不再过问球员们球鞋的颜色问题。
不得不说,乔老爷子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啊
16、阿伦-艾弗森
艾弗森是嘻哈风格的代表球员,他的嘻哈风格影响了很多人,同样影响了联盟的形象。为了吸引更多美国白人这些平日里对着装和氛围异常看重的中产家庭看比赛,NBA发布了着装令,明确规定球员但凡出现在赛场内,就必须以正装示人,不许以休闲或者嘻哈的风格出现。
17、罗恩-阿泰斯特(慈世平)
阿泰有个嗜好,就是每到一支新的球队就要更换球衣的号码,但频繁的换号码引起了联盟的反感。为此,联盟规定一个球员必须在一支球队效力4年后才有权更换号码。但如果被交易除外,所以阿泰才会在加盟湖人时再次将自己的球衣号码更换为37号。
19.罗斯
联盟将会针对那些处于新秀合同中的年轻球员设置一个“罗斯条款”,以奖励那些表现出色的球员。
“罗斯条款”是指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较旧合同增长了5%)的顶薪合同。不过该条款有很严的入门门槛:在新秀合同前四年当选过MVP,或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
时至当时,全NBA符合这一条件的只有罗斯一人,因此新协议的这一规定被人们称为“罗斯条款”。
20.雷吉米勒
联盟针对雷吉米勒等投手在投篮时伸腿造犯规的行为,制定了雷吉米勒法则。再这么干,会被吹进攻犯规!
NBA的规则曾经因为谁而改变过?
乔治麦肯
作为NBA历史上首位天皇巨星,身高出众、技术出色的麦肯在当年无人可挡。为了能够限制他的发挥,NBA特意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但这依然没法削弱他的威力。与此同时,为了限制麦肯的封盖优势,NBA还特意规定了防守干扰球。
威尔特-张伯伦
张伯伦在自己的年代里同样鲜有敌手,像他这样兼具身高和爆发力的内线少之又少。迫不得已,NBA再次将三秒区由12英尺扩大为16英尺。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张伯伦直接扣篮得分,NBA规定发底线球不能将球抛过篮板。而为了能够限制张伯伦的篮下二次进攻,NBA因此设立了进攻干扰球的规定。
沙奎尔-奥尼尔
为了限制奥尼尔的发挥并且照顾奥尼尔的感受,NBA接连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允许联防以及禁区三秒违例。此外,针对奥尼尔的糟糕罚球,联盟规定比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判罚两罚一掷。
查尔斯-巴克利
巴克利拥有联盟史上威力最大的臀部,这导致他持球背身单打时,几乎没有人防得住他。NBA为此规定球员背身单打不允许超过5秒,这也防止了巴克利这种将屁股作为王牌,一路拱到篮下得分的方式出现。
姚明
2003年刚刚进入联盟的姚明,因为全明星票数超过奥尼尔得以以全明星首发中锋的身份出现在全明星赛上,但联盟规定如果新秀参加全明星正赛,就没法参加新秀挑战赛。但2004年之后,随着姚明和詹姆斯的巨大吸引力和球迷的号召,联盟废除了这条规定。
易建联
2008年的全明星赛上并没能出现阿联的身影,这并非因为球迷的支持不够,而是因为联盟提前规定易建联没资格入选全明星。而早在2003年,巅峰时期的奥尼尔就给姚明当起了替补。如今联盟为了杜绝加内特给阿联打替补所以做出了这个决定。
埃尔文-约翰逊
因为查出患有艾滋病,魔术师约翰逊被迫在1991年离开球场。1992年,仍旧患有艾滋病的约翰逊参加全明星赛并且获得全明星赛MVP,但他的复出引来了众多球员的抗议。为此,NBA规定球员但凡受伤或者身患传染病时不能出场。并且在球员场上出现流血的情况一律暂停比赛止血。
特伦特-塔克
1990年马丁-路德-金日,尼克斯VS公牛,比赛还剩0.1秒,塔克结果队友马克-杰克逊发出的界外球转身投中三分,最终帮助尼克斯取胜,但赛后公牛队提出抗辩。在细细查看录像和实际测试后,NBA最终得出结论:少于0.3秒不可能接球投篮,除非是空接扣篮或者点拨,否则投中无效。
勒布朗-詹姆斯
詹姆斯橄榄球式的突破几乎不可阻挡,但他突破时的走步同样明显,这引起了诸多球员的不满和抗议,有些时候他甚至需要裁判来帮助其圆场。但对于别人眼中自己的走步,他认为是无稽之谈。为了维护詹姆斯的形象,联盟对走步做了进一步的更改,“走两步”变得合法化,这样让詹姆斯的螃蟹步横行球场。
NBA历史上比较重大的比赛规则的修改都有哪些?影响如何
知乎网友的答案
以下文章完成是在几年之前了,按类别做了一个分类。内容多有疏漏,也并非十分完善。为了清晰简明我直接选取了规则部分,忽略掉了些细微的规则修改。
另做一点小补充:每一年NBA裁判组都会对规则重新作出解释,在比赛中也会调整吹罚的强度,所以篮球规则只是个纲要,很多时候如果出现错位也没必要特别较真。
篮球规则
初始规则:
篮球运动是用手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
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许的;
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
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接触;
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奈·史密斯十三法则:
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球员不能带球走。
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用拳击球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比赛在两个 15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5分钟。
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NBA规则
防守:
1978-79
当防守球员不侵犯进攻球员的进攻轨迹时可以进行身体接触。
1994-95
从对方后场底线到本方罚球线外禁止用手推人防守。
当一名球员侵犯了持球者的进攻路径,则处以两次罚球。
1997-98
当进攻球员在前场面框攻击时,防守者不得以前臂阻挡进攻球员。
1999-00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侵犯对方已占据的位置,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肩膀,屁股或者手改变或阻止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以抓,拍击,搂抱等方式减缓或干扰进攻球员同样视为非法。
2000-01
防守者在进攻者通过罚球线之前不得以手合前臂进行肢体接触,通过罚球线后,防守者只能以前臂进行防守。
进攻球员和防守球员均不可驱逐和替代对方占据的位置。
防守者不得以前臂,胳膊,屁股和手臂阻止和改变进攻球员的进攻路径,也不能阻止其他进攻球员为其设置的进攻路径。
2001-02
防守球员的短暂肢体接触被允许,但肢体接触不得影响球员进攻。
2004-05
推人犯规被重新定义。
联防:
1946-47
区域联防被定义为非法。
1966-67
区域联防被重新定义:在进攻方运球至前场后,防守球员不能在没有对特定防守球员的时候进入罚球区超过三秒。
1981-82
对已有的区域防守规则进行明确:
1,弱侧防守球员不得在罚球区内超过3秒(罚球区以NBA罚球区为准)。
2,低位防守球员允许进入防守3秒区域(低位球员定义为接近油漆区的任何球员)。
3,不可包夹弱侧的无球队员。
4,当进攻方站在弧顶时,防守球员必须在罚球线前站位。
5,防守者必须以盯人防守,轮转换位或者包夹的方式完成对球防守。
1988-89
如果进攻队在圈顶外或无球一侧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队员,应宣判违例。否则进攻方失去球,球将判给对方在圈顶延伸部分的边线掷界外球。
1997-98
当两名弱侧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站位,其中一名防守者可以进入弱侧,如果满足一下条件之一,防守球员可进入罚球区:对球有包夹威胁,因包夹失位,或者持球假动作的正常反应。防守者对持球假动作做出反应之后应回到合法区域或继续进行对球包夹。当两名进攻球员在弧顶扩大区之外,防守球员应在罚球区外站位。
1999-00
强侧防守不受联防规则限制。弱侧防守者应站在合理冲撞区之外,除非:对球包夹,补防无人防守的进攻球员,近距离防守进攻球员。
2004-05
对三秒时限进行重新定义。
罚金:
1974-75
球员和教练违体犯规的罚金由50美元增长到100美元。
1976-77
任何一名参与打架的球员将被处以10000美元的罚金。
1977-78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至150美元。
赛前热身时球员吊在篮筐上将处以25美元的罚金。
球员或教练意图官方与官方接触会导致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会导致罚金或更严重的处罚。
1984-85
球员和教练直接进入更衣室的而不叫暂停的罚金将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板凳球员在打架时离开座位的罚金由100美元增加至500美元。
1990-91
恶意犯规将被判两罚一掷。通过主裁判的判断,没有明显对球犯规的意向,或者违反常规有可能导致伤病的犯规动作将导致犯规球员被驱逐出场。犯规球员将被处以250美元的罚款。
1993
球员有拳击动作将被立刻罚出场外,并禁赛至少一场,并且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球员拳击对手,并有直接肢体接触将被立刻发出球场,并受到至少1到5场比赛的处罚,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球队也将会处以与球员罚金数额等值的罚款。在打架中离开座位的替补球员的罚金由500美元增加至2500美元,每一个离开板凳区域的球员将会导致对球队5000美元的罚款。
1994-95
任意在场上斗殴中离开板凳席的替补球员将会被处以至少一场的禁赛并且处以最大数额达到20000美元的罚款,并消当场比赛薪水。
技术犯规被处以的罚金增长为每次500美元,之前的罚款数额为首次技术犯规100美元,之后罚款数额为150美元。
罚球区:
1951-52
罚球区从6英增加至12英尺。
1964-65
罚球区从12英尺增加至16英尺。
1972-73
除罚球队员外,罚球出手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罚球区。
1997-98
合理冲撞区由2×6(米)的区域增大为半径四尺,居于罚球区中线部位的半圆。
2001-02
如果没有防守特定球员,防守球员在罚球区内时间不能超过3秒。
2006-07
球员在进行罚球时,无关球员必须在3分线外,在球出手双方球员才可进入罚球区。
三分球:
1978-79
三分球在季前赛中试行。
1979-80
规定三分线边角距离为22英尺,弧顶处距离为23英尺9英寸。
1980-81
三分球成为篮球的固定规则。
1994-95
将三分线距离缩短为距离球筐22英尺。
1997-98
将三分线的距离重新提高为边角距离22英尺,弧顶距离23英尺9英寸。
暂停:
1974-75
暂定的要求需即时生效,不可延伸到下个时段结束。
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加时,拥有球权的球队只有在球进入前场之后才可叫暂停。
1976-77
拥有球权的球队在最后两分钟内,进攻方在暂停之后可以选择在中线发球。
1977-78
20秒暂停后,球队只能替换受伤球员。对手也可以用暂停时间替换球员。
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或者是加时赛中,当一支球队在获得球权之后立刻要求暂停,他们可以选择在中线继续发球开始比赛。
1983-84
当20秒短暂停和强制暂停同时在同一支球队应用,只有强制暂停会被计算在内。
1984-85
球队在加时赛可叫暂停数量从两次增加到3次,并且之前的比赛或加时赛所叫的暂停数不计入在内。
1992-93
无论是否有球权,两支球队都可以在比赛停止时叫暂停并且交换受伤球员。当球队没有暂停时,他们会得到20秒的时间交换伤病球员,当交换没有完场,原球员必须重新回到场上。
1997-98
当一名球员的双脚都在空中而身体的任意部分触及边线的垂直部分,他不可以叫暂停。
2000-01
每场比赛暂停数量由第6次增加至7次。
第四节四节每队暂停时间由2次增加为3次。
对暂停流程的重新规定。
计时:
1976-77
时钟从发球开始计时,如果在5秒之内罚球,时钟将重新开始计时。(相当于5秒发球规则)
1990-91
发球后球立即出界至少需要0.3秒。
投篮时间至少需要0.3秒。
球员在罚球中取得球权并叫暂停至少需要0.3秒。
补篮至少需要0.1秒。
1992-93
只有在篮球触碰篮筐后计时器才重新计时。
1999-00
如果计时器少于14秒,当对方球员得到用脚踢球,用拳击球等无罚球犯规时,计时器重新回到14秒。
2000-01
如果跳球后进攻方获得球权,时钟重置为14秒钟,当剩余时间高于14秒时,计时器保持不变。当防守方获得球权,计时器重置为24秒。
犯规:
1978-79
非法防守被重新修改,第一次非法犯规的被处以口头警告而在第二次犯规之后一并处罚的规则将不再适用。
1979-80
教练和训练师的人数设限,在比赛中,比赛人员被限制在端线附近28英尺和从中场开始19英尺的区域,违反者将被处以技术犯规。
1980-81
进攻方被判罚技术犯规是,进攻回合将不会重新计时。之前的规则为:无论是进攻方还是防守方,在获得技术犯规之后进攻回合都将重新计时。
1996-97
当球队没有暂停时间仍然叫暂停时球队将会被处以一次技术犯规,并且失去球权。
2006-07
如果比赛球员未在球员名单中出现,在此种情况被发现之后,球员将在第一个死球后丧失比赛资格,球队被处以一次进攻犯规。